医保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门诊、住院均按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收费,支持医保卡/电子凭证结算与自费结算;院内设自助机与人工窗口提供缴费、费用清单打印与退费办理,门诊费用清单可查询明细;住院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度;24小时服务专线969116、0371-60331627可提供咨询、在线复诊与慢病续方服务。具体收费方式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 定点属性 | 河南省及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为省内传染病救治定点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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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按郑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执行(起付线、在职/退休分段比例、目录内统筹支付),具体比例随年度调整,以郑州市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本报告不列具体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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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按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以郑州市医保局当年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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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顶与目录 | 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与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统筹基金年度封顶线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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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郑州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另按国家政策: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四免一关怀"相关救治及结核病免费抗结核药品等公共卫生项目不占用基本医保待遇,具体办理以定点机构与疾控部门流程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渠道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线上渠道(河南参保人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等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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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类型与时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办理长期备案;异地转诊及急诊抢救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临时备案,备案即时或按参保地规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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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结算 | 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院直接结算住院及普通门诊费用;未备案人员可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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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病医保适配
| 大病保险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自动进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起付线以上分段支付),无需单独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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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特病/特殊病种 | 耐药结核病已按国家要求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2023年国家卫健委通知,院长张春明公开介绍口径);肝硬化、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病种按河南省门诊慢特病政策认定享受待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按定点救治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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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 |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口等)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可依规享受医疗救助,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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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 本地参保 | 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在医院窗口直接结算,费用清单与发票核对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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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备案 | 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的先行垫付,出院后携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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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 手工报销一般需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本人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等,具体清单以参保地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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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费告知 | 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与医用耗材前,医方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自费知情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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